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叁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XX介绍了关于証券法修改的最新进展。尹XX表示,今年4月下旬証券法修订草案将进行审议,顺利的话年内可以出台,此次修订确定了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
据介绍,去年7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并塬则通过了証券法修改草案。目前正在抓紧做好証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工作。按照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4月下旬的人大常委会将会安排审议証券法修订草案。如果顺利的话,今年年内可以出台。
尹XX提到,此次証券法修订以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的精神为指导。修改中的思路主要有叁点: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証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鬆管制,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証券行业的发展。叁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介绍,此次的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修改主要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以在証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二是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証券交易所之外新增了叁种交易场所,包括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証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及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的交易场所﹔叁是完善了投资者的保护制度。草案专设了一章投资者保护,强化了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散户的保护﹔四是推动証券行业的创新发展。修订草案完善了証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扩大了証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証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証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外,草案还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的上市审批,调整了証券发行强制承销的规定,修改了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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