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更换可以去银行办理。持卡人可先到原社保卡发卡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原社保卡个人金融账户的余额提现,原社保卡由发卡银行回收并销毁。持卡人到新选择的代理银行办理申领手续,原社保卡医保账户的余额待新社保卡账户建立后,自动转入新社保卡。在换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社保卡是农商银行的还可以再办卡吗
社保卡是农商银行的,如该银行办理的储蓄卡不超过4张,还可以再办卡。社保卡又称社会保障卡,包含两个功能,医保功能和金融功能,金融功能也就是储蓄卡功能,是占有银行卡数量不能超过四张的数量的。办了金融社保卡后,如数量超过四张,就不能再新办银行卡了。社保卡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将材料交至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具体有:
(1)个人申办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提供申领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
(2)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人像;
(4)申请人填写、阅读、核对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并签字确认;
(5)申请人按规定须缴纳制卡工本费。
2、工作人员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缴费单据;
3、根据缴费单据上的银行信息按月缴纳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