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聊城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
1.本省登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
2.本省管辖区域内的渔政公务执法船
二、聊城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六条第二项(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三、聊城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资料,安排验船师现场检验,业务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作出决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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