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民政局也需要协议,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是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发生争议问题。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知道: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表格;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证在哪儿办理
离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证的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且由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办理离婚不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一方监禁的,可以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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