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费的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赡养费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能会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拒不执行。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5.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6.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的,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让法院依法搜集证据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的期限
法院判决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子女有可能不按判决书的内容来执行。那么,出现子女不执行判决书的情形,当事人只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除了应交的执行费,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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