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对方离婚后不愿意接收传票,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此外,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需要签名或盖章,并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离 婚 传 票 送 达 的 规 定 与 实 践
法院送达离婚案的传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给被告下达传票,可以直接找到被告要求其签收传票,或者由被告同住的成年亲属代替签收传票。如果被告以及被告同住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传票。其次,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传票。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确保送达成功。
对方离婚后不愿意接收传票,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此外,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需要签名或盖章,并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法院在送达离婚案的传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确保送达成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