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
法人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法人仅以以法人名义所有的财产承担责任,作为法人企业的股东再不存在欺诈和滥用法人有限责任的情况下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需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企业责任。主要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在企业法人上,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俩种。
在我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企业法人
按照企业管理形式和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同,企业法人又分为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三资企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企业);国有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改制的国有公司,一般是股份制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独立的企业形式,现在已经不能设立。但是还有一部分原有的公司存在)。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指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企业全部财产规个人所有,个人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无限责任的盈利向组织。既然个人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企业承担责任,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具有很强的一体性,出现问题直接由出资的个人承担即可,无需将个人与企业划分的特别清楚。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独资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只需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向审批部门(商务部或地方相应政府机构)申请报批。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审批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还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到银行开立外汇及人民币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海关登记;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管理登记;到商检局办理商检登记;到劳动局办理招工、招聘手续,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等。
三、外商独资企业税率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二)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五)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七)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八)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九)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十)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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