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概念: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方面: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为徇私情、私利而故意不征、少征税款;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徇私舞弊的情节,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导致一定的危害结果发生;客体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违反其职责要求,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综上,因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的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属国家工作人员,依最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只能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