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是:
1、主体特定,即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且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4、其他要件。
一、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二、邀请请求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三、合同订立包括哪些程序
合同订立一般包含五个要素:要约,承诺,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至少经过两个程序,也就是要约和承诺。所谓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要约内容约束。承诺是指同意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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