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子公司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一、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 公司该怎么办
当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的,要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处理,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的,可视为放弃权利。
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表决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表决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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