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只会白跑一趟,因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对于那些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如果要诉讼离婚,则更要了解诉讼管辖的问题,否则会浪费很多心力。一般来说,每个城市每个区都会有基层法院,要是确实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是否能申请异地离婚
可以。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在外地,可以选择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不愿意回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诉讼程序。
离婚案件诉讼管辖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
夫妻双方共同在某地长期生活时间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共同经常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长期分别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或者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区县,由被告经常住所地法院管辖。
如果一方长期在国外,则由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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