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理由为: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或双方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等。且法院裁判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师傅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不愿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二、如果男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三、植物人离婚法院能分财产吗
所谓植物人是指: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处于不可逆的深昏迷状态,丧失意识活动,只能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的人。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无法起诉离婚。作为夫妻,植物人的配偶对其具有扶助义务。植物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判断是否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由于一方成为植物人,法官无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刚变成植物人不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一方被诊断为永久植物人或另一方已经尽心照顾多年,那么此时另一方提出离婚,在确定监护人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一旦准予离婚,即可分割财产,当然分割时法院会对植物人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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