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如果明确约定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但是,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的强制性规定。借款双方如果因为利率发生争议,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较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明确了约定利息利率的,按照约定计算,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签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多少
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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