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既遂,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必须是达到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推撞打架、口角争斗而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不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犯罪(危险犯),并不要求有实际的严重后果发生,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时,则应适用结果加重的刑罚处罚。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侵犯客体有哪些
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主体与客体为:
1、该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
2、该罪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3、该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生,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时,则应适用结果加重的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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