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罪行的转化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7-05 16:00:41 4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4.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6.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7.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

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5、量刑的力度不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持刀抢劫就是利用不合法的目的而抢夺他人的钱财,对于此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刑事犯罪,如果还造成他人死亡的那么就会加重当事人的刑法,从而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者就会判死亡,因而就会为此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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