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父母不是刑罚处罚(被法院判处拘役、管制及有期徒刑以上)就不会,除非是犯了刑事重罪或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虽然规定是刑事处罚的才会受影响,但实际执行中,只要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般都会有影响。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一、嫖娼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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