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医保报销多少钱?据悉,萍乡市医保定点医院的级别不同,医保报销的额度也不一样,其中,普通城镇居民在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最高一级医院能报销掉60%,最低三级医院能报销50%。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报销限额
在实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后,萍乡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的最高报销限额将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以上。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的超过6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这部分在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同时参保居民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费和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达到2.1万元起付线标准以上的,特殊困难群体参保人起付线标为1.68万元,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按50%的比例补偿。
萍乡医保报销多少?萍乡市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其中属于18万元以下的学生、儿童的费用,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0%,一级医院报销65%。此外,萍乡市大病保险报销的最高限额达到了2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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