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折价,然后再进行分割。
一、父母去世房子怎样继承
继承父母财产的方法是:如果房屋遗产的分割客观可行,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
对于不适合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定价标准可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也可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估标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可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法。共同的方法并没有完全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比如折价方因为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采用共同的方法也可以减少矛盾。
二、公积金怎么分割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三、不宜分割遗产采取什么方法
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共享等方式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1、折价是指通过出售等方式将遗产实物折价为现金,由各继承人按照应继承份额分配现金;
2、适当补偿是指遗产由最需要的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3、共有是指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坚持继承的,不分割遗产的,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按照各自的应继份额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