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是解除婚姻关系后关于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在被欺骗或者胁迫之下签了离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法院是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所有的离婚协议,首先应该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然后是财产分割部分。关于财产分割,
1、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参与分割。
2、一方自愿放弃自己名下所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且在协议上载明。
3、如果有,放弃方式、附加条件、或违约条款必须在协议上明确。
4、争议解决方式也需在离婚协议上载明。
5、债权债务的归属和承担问题应在离婚协议上载明。最后,离婚协议,必须书面约定。因为属于纠纷频发领域,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最好由专业律师执笔。
二、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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