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缓刑执行指的是,暂时不执行犯罪分子原来的刑罚,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所以在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任何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其原来的刑罚就可以不执行。被判缓刑的人员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限制的,且需要定期去有关部门报道。
一、缓刑到期后会恢复一切自由吗
缓刑结束之后,如果没有缓刑撤销的情形的,就自由了。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1、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3、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二、单位能查到缓刑记录吗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缓刑后,法院有义务告知犯罪分子的父母和用人单位单位。用人单位知道后,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决定是否与被判缓刑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跟犯罪分子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和犯罪分子继续保持劳务关系。
三、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没有执行的刑罚不能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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