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价转卖产品会被投诉吗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什么是消费者投诉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1],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三、消费者投诉的业务范围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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