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口不在南京,在南京打了20多年工的马洪兵不能在南京按月领取养老金。
马洪兵来自睢宁县,目前在南京一家物业公司做维修工。在南京,他有7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最近听说本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要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在城里按月领养老金,如果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费满15年。他希望自己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但南京市相关部门的答复让他的愿望落了空。
按照南京市规定,只有本地户口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才可以续缴费,像马师傅这样户口不在南京的外地人,如果在南京缴费不满15年,不能继续参保,只能将南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老家。
老家新农保退休时一个月最多拿100多元,而城里的养老金每月有1000多元呢!马洪兵难过地说。
马洪兵上世纪90年代初就来南京了,先后在建筑工地、纺织厂、机械厂、物业公司做过电工、维修工,实际工作年限早就超过了15年。马师傅说,以前公司根本没有什么社会保险之类的,很多城里人当时也不扣社会保险费。只有进了现在这家物业公司后,公司才给所有员工参保。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1996年才开始正式推行企业和个人责任共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在当时,很多企业只给本地人、正式工参加社会保险,大批农民工、临时工参保是2000年以后才有的。因此,按照缴费年限,绝大多数农民工都不足规定的15年缴费年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显示,至去年底,我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已经达到388万人。由于很多地区在本世纪才开始大范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这就意味着这两年退休的参保农民工,能达到15年参保年限的并不多,即很多和马洪兵一样在城市工作多年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养老金。
对此,社保部门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出了一种无奈:现在国家允许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但各地养老金水平高低不同,如果放开外地户籍人员的补缴限制,难免会让一些人钻空子。如养老金水平较低地区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前几年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养老金水平较高的城市,将会使本已紧张的养老保险基金更加入不敷出。
但一些农民工并不认同这一观点。马洪兵就表示,自己已经在南京工作了20年,儿子也已在南京成家。前几年由于在城里参加了保险,就没有参加老家的新农保。如果当初知道不能在城里领养老金,还不如让公司将每月社会保险费发给自己,在老家参加新农保了。
有关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把工作做得细致些,区别对待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补缴,如对于那些确实在城市工作多年、非个人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该允许补缴。这样,既能维护为城市作出过贡献的农民工的利益,也能防止一些人钻政策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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