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一、现在西安户口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啊?都需要什么条件?
上户口需要到新生儿父或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所需材料: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5、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6、如果是二胎的话,上户口,就需要携带其它的一些材料,社会抚养费的票据,然后开具二胎准生证。
二、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二、抱养的孩子是否可以办出生证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抱养的小孩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只能办理领养证;
2、原生父母提供的情况下,抱养的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总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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