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八种
骗取贷款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4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