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时,只执行相关责任人的资产,不会执行你父母的资产,你可以放心。由于你名下没有资产,不符合担保人资格。所以,建议你委托律师,向法官阐明你不具备担保人资格、不懂得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名下又无资产,再向法官提出你的担保人资格无效、免去你的担保责任。
一、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文件,。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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