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银行信用卡违规套现有抬头之势。南京首起“信用卡套现诈骗串案”引人关注,值得银行警惕。本案中出现的刷卡套现现象,主要是持卡人与某些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利用多家银行与国美电器合作的分期付款业务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优惠,进行虚假交易,“巧妙”套取资金。银行在这其中也有其不可推卸的失误,加强监管,堵住信用卡套现资金的出路已经迫在眉睫。
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审理了南京首起“信用卡套现诈骗串案”引人关注,其中暴露出的大量问题,也值得银行警惕。
案例简述
去年4月,南京某银行玄武支行发现数十张信用卡的透支记录出现异常:这些卡全在申领后不久便出现一次性的大额透支,且没有还过一次款。透支总额高达30余万元。
“恶意透支!”银行迅速报案,但在警方的调查中又出现了更为蹊跷的事情:许多“持卡人”都显得莫名其妙,说自己根本没有办过信用卡、更没有透支消费或取现!就在警方和银行一筹莫展时,一名曾在南京读过大学的年轻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根据年轻人的回忆,读书期间,一个和他合租房的男子,借过他的身份证:“他叫刘风,说自己要办信用卡,要我做联系人,并借走了我的身份证,第二天才还给我。”
刘风的出现,让一切出现了巨大转机。因为他不仅承认,自己曾用4张不同的身份证,从银行骗领了4张信用卡专门进行透支,更交代出一个骗领信用卡的“专业”犯罪团伙。
牵出一家可疑担保公司
办案人员发现,刘风的交代中,总是出现同一家担保公司的名字。经查,这家位于南京白下路上的担保公司,其实是家咨询中介公司,业务很杂。公司一共只有3个人,王朝、刘立是负责的。其中刘立还有在某信用卡公司工作的经历。
据3人交代,正是因为刘立在信用卡公司工作过,了解信用卡的申领流程,2005年底想出了用虚假材料帮人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点子。利用多家银行与国美电器合作的分期付款业务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优惠,进行虚假交易。为此,他们作了充分的准备:找人刻了枚“南京质量认证中心”的假公章,伪造单位证明。然后又设了一部有专人接听的电话,用来对付银行的查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3人采用伪造虚假房产证明、伪造虚假单位证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方法,从某银行玄武支行骗领30多张信用卡(含人民币卡、美元卡、港币卡、欧元卡)。然后,3人共持其中25张在南京进行透支取现或消费,共计28.9万余元。
近日,3起案件先后诉至南京玄武区法院。这是自去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五)》实施以来,南京审理的首批“信用卡套现诈骗案”。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涉案人员,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违规透支,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据此,对王朝、刘立等3人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6年,并处罚金5万元至2万元;判处刘风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2万元;判处章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罚金1.5万元。
中金亿观点
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贷款,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银行在这其中也有其不可推卸的操作失误。
信用卡套现出现新手法
本案中出现的刷卡套现现象,主要是持卡人与某些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利用多家银行与国美电器合作的分期付款业务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优惠,进行虚假交易,“巧妙”套取资金的行为。而以刘风为代表的中介机构更加精明,套现金额通常不取整数。因为目前除有人举报外,银行一般只能从POS机显示的消费数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套现行为。以往套现者多透支整数,如果一台POS机上显示的消费数据经常为整数,就会被列入怀疑名单,现在中介机构通常随机取现,银行很难发现透支是否恶意。另外,由于刷了卡却没有取货,整个套现过程至少涉及收银开票、财务、内部物流人员,也就是说,至少有3个岗位的家电卖场工作人员与套现流程“有关”。
银行存在疏忽之处需加强监管
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金融产品迭出,但监管能力没有跟上,所以各种违规套利、洗钱手段层出不穷,利用信用卡套现只是其中一种,在上海发生的事件应属于商业活动中的套利,是一种隐性的地下金融活动。这明显是利用了银行监管和商户管理的漏洞,因为银行对于信用卡提现有严格的规则,而类似家电销售这样的大型卖场,最主要的特点是现金流足、交易量大,所以有些人就盯住这个特点进行混水摸鱼。通过该事件,应该给这些超大型商业企业敲响警钟,内部监控尤其是对现金流向的监控必不可少。
在客户资格审查方面,银行为达到一定的过卡率,审核有所放松,办卡所需要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是复印件,尽管银行会用电话核对信息,但仍然很难发现其中的一些作假行为。很多不法商家可以轻易利用假身份办理到可以透支的信用卡,进而实现套现。
银行对信用卡和对POS机管理也存在漏洞。按照相关规定,POS机要安置在固定地点,不能随意转移。但由于近年来POS机发放体系上的变化,银行和特约商户间的联系减弱,难以对POS机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中金亿建议各银行间应共享违规客户信息系统,避免同一客户反复办卡。银行也应遵照国际通行准则,加强特约商户资格审查,一旦发现套现行为,立刻收回POS机,撤销特约商户资格。另外发卡行应加强内控,严格审核申领人资格,并以正确的考核激励机制来开拓信用卡市场,特别要加强对外包公司的管理。收单行应严格审查特约商户的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监控和现场巡查,降低收单风险。商业银行应规范对公账户的现金管理,监控可疑商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堵住信用卡套现资金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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