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合法。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一般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份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越权代理是否会为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不会为无权代理。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需要有一定的代理权限。代理人未经委托人授权或者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的,只能构成无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效。
二、最新有限公司的公章是什么样的
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圆形、红色样式,直径不大于四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定,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有限公司的公章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三、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呢
对于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民法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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