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等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诉都准备什么材料
在大多数交警部门采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签发事故责任证书最基本的原始材料是:
第一,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
第三,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对于交警在发放证件时,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和原则作出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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