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时并不代表被告为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因此失信人的出现应当在法院判决之后出现,并不是起诉后就算失信人的。
拿欠条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拿欠条去法院起诉有用。
1、借条有明确的债权人、债务人、借款数额、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就可以。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即欠条,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欠款不还,直接起诉到法院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
1、通过法院裁判定纷止争,确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比如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几日内还款;
2、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支付金钱债务义务的,可以起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合法获得的利益;
3、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直接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成为执行标的;
4、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采取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等方式来约束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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