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
1.想要离婚的一方带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和证据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2.法院受理后,及时缴纳诉讼费;
3.接收被告的证据,并做好开庭准备;
4.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
5.调解不成的,法院开庭审理;
6.判决。
离婚程序有哪些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这是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二人只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诉讼中一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司法实践中,一般离婚法官会组织调解。若二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许离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或者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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