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能不能省内跨地区使用
时间:2023-03-02 22:12:21 14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经营的,除非没有设点经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你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一、营业执照可以异地补办吗

可以办理。办理方法如下:

(一)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

(二)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六)企业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帐目和收支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二、在异地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吗

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是在当地的工商管理局办理的,所以在异地是不能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的。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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