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放弃房屋遗产继承,但是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不可以放弃。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以配合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条件。
如果在遗产分割后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还是视为接受继承。
一、放弃了继承权能否逃避债务
不可以。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继承人如果能够用继承的遗产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但由于放弃继承权而无法履行的,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么?
放弃继承权并不是必须要公证。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怎样可以认定放弃继承权
认定放弃继承权:
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
放弃继承权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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