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施工合同后可以生效,但不一定生效。
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当事人可以只签字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不签字,也可以签字盖章。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盖章后生效,签字不生效。
如果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没有签字就生效了。
建筑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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