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方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二、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接受的,合同不成立;
三、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不动产归一方的协议有效吗?
虽然夫妻对房产归属的约定受法律保护,但房产协议是一份合同,对其效力的判断仍然需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了有效合同的要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但若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此,只要夫妻智力、精神都正常,且是自愿签订该协议,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都是有效的。
房产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房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它的转移是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就是大家常说的“过户”。
如果没有真正的过户,在法律上不能称之为所有权人。
在过户之前,夫妻一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因此,只有经过公证的房产协议才能真正实现“夫妻间房产归一方的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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