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苏说,“以房养老”是老人自愿选择的补充养老形式,有钱人不必采用这个办法,中低收入老人为补充养老金不足,可以自主选择。“以房养老”方式很多,但各有优劣。
1.租房养老。老人把房租出,收房租,但自己不能再住。
2.“分享养老”。西方国家常见,即老人把自住房的一部分出租收租金,把房子与租户分享,有些老人还给租户提供餐食,使自家房屋成为私家饭店。这种方式亦帮助老人减少孤独感。
3.卖房养老。它使老人现金充裕,但房子没了得另寻住处,今后房子增值跟老人无关。
4.银行抵押。把房子抵押银行获取贷款,这是年轻人也可做的而不限于老人。贷款都有年限规定,到期要还款付息,否则拿抵押物拍卖还账。我国目前没有反向抵押保险(放心保),银行能办的都只是一般抵押贷款。国外有老人采取这种方式养老,到期还不起钱银行拍卖房产,还账后余款归老人。
5.托房养老。我国无子女老人曾有过先例,这些老人养老金低且生活起居需要照顾。老人请邻居或其他居民照顾晚年饮食起居,承诺过世后把房产留给照护者。亦有子女不能赡养者用此法养老,可使老人避免老无所依。
6.反向抵押。欧洲国家发明了“ColateralizedAnnity”,即“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保险产品。老人将产权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可继续居住;保险向投保老人终身支付给付金,直至老人亡故,保险公司才将房收回拍卖。在美国被称为“ReverseMortgage”即“反向抵押”。
7.缩房养老。老人退休后,卖出原居住的大屋,再买进适合居住的小屋,或者将闹市区房屋出售,然后在市郊购房。再用售房购房的差价款作股市或债券投资,为养老提供保障。老人还可将该笔差价款办理养老年金寿险,每年支取现金用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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