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1、协议离婚的,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2、协议离婚不能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最关键的环节是离婚登记,先申请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最后领取离婚证。
补离婚证要哪些证件
补离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1)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4、提交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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