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某向雷某借款12万元,并写下了借条收据。到了2022年,林某想要躲债,拿出当年的借款欠条,用“消除笔”将曾经的借据直接抹除。一个小时之后,借条直接变成了一张白纸!二人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
林某通过伪造证据的行为,使邢某陷入错误认识出具收条,但邢某并未放弃和丧失债权,该案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此案,认真梳理案件法律关系、犯罪目的和手段,分析该案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建议公安机关以虚假诉讼罪进行侦查取证。鉴于林某认罪态度良好且犯罪情节较轻,承办检察官进行类案参考后,依法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那么,林某的行为是诈骗吗?
其实,所谓的诈骗,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就本案来看,林某为了抵消债务,确实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还骗取债权人妻子写了收条,让人误以为债务已经清偿。可是,诈骗要求被害人主动交付财物,而且是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的主动交付。
林某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答案是会的,林某拿到这个收条,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成立。按照《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林某拿着收条向法院申请再审,就意味着以捏造债务已经清偿的假象,据此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因此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那么借条要怎么写才安心?
这件事告诉我们在签订重要文件如定合同、打欠条等过程中,最好自己出具打印的材料,如果必须是手写,最好自带黑色碳素签字笔,必要时加盖印章或按红手印。倘若不幸遇到借条上字迹消失的情况,大家也别担心,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特殊处理或进行字迹鉴定,都能让“消失的借条”痕迹复原。
当面临朋友或是亲人借款时,大家通常会选择帮一把。可要是借条不小心丢了,或者碍于情面没有写借条,这借出去的钱还拿得回吗?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可以凭借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短信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即便是没有书面的借条,也是可以胜诉的。不过,借钱的时候如果能写借条还是一定要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可以提供担保那就尽量要提供一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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