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认筹金没有去选房钱不给退,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按约履行的,认筹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认筹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认筹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均不可退。
定金订金诚意金认筹金四者的定义
一、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三、认筹金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但是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四、诚意金
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综上所述,后三者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即使是这样,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例如在房产中介门店看房时,如果需要付意向金的话,只要收下房产中介开具的收据即可。对于房产中介人员提出的签订协议的要求,一定要慎重,如果房屋买卖双方仅仅是想建立一个定房关系的话,在签约时,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将居间协议附件房屋买卖协议划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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