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离婚探视权几次分别有几次
离婚探视权并没有规定几次,因为探视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只要父母双方关系还在,就有探视的权利。探望的权利与时间都有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父母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
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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