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期徒刑的最高仍然是15年,但是在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此次修正案只是修改了这一条,还没有修改刑法的第45条(有期徒刑的条款),所以应当理解为25年只存在于死缓改有期的情况,属特殊情况。
一、一般有期徒刑的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例外期限。
1、有期徒刑的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有期徒刑的例外期限:在下列二种情况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超过十五年,但不能超过二十年:
(1)依照《刑法》第50条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照《刑法》第60条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的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即在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十五年,但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依据《刑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包括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的期间均应当折抵)。
二、有期徒刑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