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老妪李某向亲朋好友借款数百万,现不知所踪。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李某曾和他人合伙开一个粮油铺,从2011年开始至2012年中旬,被告李某以进货资金周转、儿子单位筹资等理由分别向关某、周某、谢某借款32万、40万、28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还款到期后,债权人找到李某住所要求其还款,才知李某借款理由都是编造的,其家人并知道借款的存在,李某早已离家出走,不知所踪。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关某、周某、谢某借款32万、40万、28万元借款有借条和相关凭证,借款事实清楚,李某应对所借款项应予以偿还。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出借人偿还所借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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