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刑事案件,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有哪些
时间:2023-08-06 09:32:59 3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看守所是依据刑法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进行设置的,其关押人员多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经判决的、刑期不足一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中的人,通常是造成了严重社会后果,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一般会被关押在这里等待判决。通常需要等待3个月左右,案件较为复杂、取证审理繁复的也有可能会等待一年半载才能出判决。如果判决无罪则可以被释放回家,判决有罪,则会被依法移交至监狱进行服刑。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看守所能寄书进去吗

在看守所能寄书进去。人犯近亲属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检查,看守所同意后,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就可以交给人犯。

书籍里不能夹带物品,不能送低俗趣味的书,可以送一些积极向上的书籍。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内是有书籍和报刊的,为了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积极向上,看守所内也会对其进行教育。

不同;

4、适用目的不同;

5、适用机关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刑事诉讼法》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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