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时间:2023-05-30 18:24:09 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南京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在某小区,一位罗姓业主自拿到房子的钥匙,他就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从拿钥匙到住进来,中间有一年多的时间,一直都在交纳物管费。”罗先生表示,他也不清楚物管费的收取时间是否合理,小区内很多业主也有这个疑惑。“我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收房的两个月后才拿到房屋钥匙,但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我补交了这两个月的物管费。”**世家的一位刘姓业主表示,在他们小区,只要开发商用书面通知或是电话通知业主收房了,业主就要在次月开始交纳物管费,即使业主尚未拿到房屋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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