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不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
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债权人的债务能追回吗
债权人的债务能追回,不过如果债权人确实无力还款,且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则暂时无法追回债务。
在追讨债务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一、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由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如果经过审理判决后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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