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详细阐述了房贷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包括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定额扣除和夫妻共同购买的住房的扣除方式。纳税人及其配偶购买境内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由夫妻双方分别按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年度内不能变更。
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如下:
1.如果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境内住房,且发生的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那么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那么在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房 贷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
1.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就一套购买的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每月定额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选择由其中一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就一套购买的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在具体操作中,纳税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相应的支出。同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如下: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就一套购买的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相应的支出。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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