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今对簿公堂是借款还是财产赠与
时间:2023-06-08 19:35:39 4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乔某(女)与叶某(男)系大学同学,于2001年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分手。在二人交往期间,乔某从银行转了79200元至叶某账户。2008年3月22日,叶某出具借条一份,主要内容为2003-2008年共计借乔某人民币300000元整(衣物合计50000元)。2009年8月6日,叶某又向乔某出具本人叶某借乔某人民币300000元,还款日期为两年内还清,2009年8月至12月还款20000元整。自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叶某通过银行转账101000元,共计还款131000元。乔某多次催讨叶某仍未归还剩余借款,遂起诉要求叶某支付剩余款项。叶某辩称自己未做生意无需大笔资金,系恋人间的财产赠与。出具借条的原因系原告要求给予青春补偿费,自己受到胁迫不得已所为。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借款 最新知识
针对昔日恋人今对簿公堂是借款还是财产赠与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昔日恋人今对簿公堂是借款还是财产赠与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