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双重对象,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证券管理制度。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主观上只能故意构成,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因过失使用有价证券的,不知道是伪造或者变造有价证券的,不构成犯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犯罪行为仅仅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而一般诈骗不是使用这种形式,多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现形式更具多样化。
2、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公司财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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