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情形,重婚。这里的重婚,主要是指法律上的重婚。当事人领取了两张结婚证,这是非常明显的重婚行为,那第二次领取的结婚证,就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个情形,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没有达到结婚年龄,采取欺骗的方式去领取的结婚证。那这个婚姻也是无效婚姻。
第三个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这样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尤其是近亲结婚是会增加隐性遗传疾病产生风险,现实生活中,很多是表兄妹关系。
第四个情形,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样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
什么情况下需要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办准生证、生育保险报销、给宝宝办户口、办独生子女证、公司单位办理婚假和产假、贷款买房、出境旅游、移民留学、房产过户、继承遗产,乃至离婚等,许多时候都需要用到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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