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存在封存和解封,只是离职停保,无时效限制。具体办理可参考以下几种情况:
1.在原地区找到工作: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很快能找到同地区的下家单位,带着原单位办理离职停保时给的社保缴纳凭证即可直接续交社保。
2.暂时不找工作:如果不能很快找到同地区的下家单位,但也不会离开这个地区,可以携带解除劳动证明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或者找代理缴纳社保的机构,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3.离开原地区找到工作:若已经离开原来地区找到工作,可以在新地区新增社保缴纳后,再回到原来地区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钱可以取出吗
养老保险是以后养老的保障,不能随便取出。但是在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可以“取”出来,可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种: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申请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种: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四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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