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那些农村进城销售时令蔬菜、瓜果的群众,规劝引导至农贸市场及便民服务点,并要求他们按照市场及便民服务点管理要求进行销售。
2.对于那些打游击、不服从管理的商贩,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现场开具《证据现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占道经营的车辆及物品进行依法暂扣。
关于浦东新区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构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浦东新区(浦东国际机场地区除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包括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下同)。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各功能区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使行政处罚权。各功能区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应当以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名义,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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